当大家还沉浸在周海媚去世的悲痛中,在告别、安息之声的同时,“周海媚抢救病历流出”的消息映入公众眼帘,一时间,公愤沸腾,对泄露者的指责和愤怒之情弥漫于社交媒体。
12月12日晚,港星周海媚离世消息获得确认,与此同时一份疑似其生前送医抢救的电子病历截图在网上流传,病历记载了周海媚的个人资料、就诊时间等相关信息。14日,@平安北京顺义发布情况通报:顺义区某医院职工符某某利用其工作便利,出于炫耀目的,将一名病患的个人病历拍照发至微信群,导致信息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顺义公安分局已将符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诚然,娱乐明星去世,往往会成为“焦点新闻”,然而,周海媚病历泄露已不只是娱乐新闻,将抢救病历作为“八卦素材”泄露,不仅有违道德,违背了公序良俗,更明显逾越了法律红线。
病人的健康问题是个人隐私,尊重患者的隐私、维护患者的尊严,这不仅是对患者负责,更是医院的责任所在。《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也明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