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30日消息,龙江县红旗粮库有限公司头站分公司因超建2513.08平方米,被龙江县自然资源局处以16万1423元整的罚款。
据公告内容,龙江县红旗粮库有限公司头站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以及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五条(三)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违法建设违规行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龙自然规罚字﹝2023﹞第11号,对此次违法建设的事实清楚,依法做出罚款处罚,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与透明,同时,对于龙江县红旗粮库有限公司头站分公司的违规行为,已经进行了必要的处理和规范,确保该公司在今后的运营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止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