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中村改造上升到立法层面。
11月22日,广州发布城中村改造条例征求意见稿,从资金支持、税费优惠、改造方式、改造意愿征询、征收补偿标准、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多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广州出台城中村改造条例征求意见稿,是为了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同时也将释放一定住房需求,有利于加快房地产库存的去化。
另外,同日,四川自贡、山西临汾出台了购房支持政策。其中,自贡提出继续执行购房补贴政策、降低首付比例、支持“商转公”贷款、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临汾提出放宽“商转公”贷款业务政策、调整公积金购房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实施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等。
广州发布城中村改造条例征求意见稿
11月22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在资金支持方面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中村改造资金平衡方案,统筹区域内改造资金安排。具体资金来源包括:国家有关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专项补助;政府专项债券等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专项贷款;企业债券、基金等社会资金;专项借款、专项贷款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封闭管理。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城中村改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在税费优惠方面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按规定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相关纳税人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编制城中村改造项目按规定享受的减免等优惠政策清单,定期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城中村改造包括以下方式:拆除新建,是指除法律、法规明确需要保留的以外,拆除全部或者大部分城中村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按照城市标准规划、重新建设和管理的全面改造;整治提升,是指对不具备拆除新建条件的城中村,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文明城市标准进行建筑局部拆建、改变功能、整饰修缮、完善公共设施和消防设施等微改造;拆整结合,是指以拆除新建和整治提升相结合的混合改造。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制定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工作导则,分别确定适用条件和改造内容清单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对于改造意愿征询,征求意见稿提出,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项目,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改造意愿征询,经改造项目所在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和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的,方可启动改造。
在征收补偿标准方面提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以及征收土地涉及的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区人民政府按规定拟定并依法逐级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后实施。征收集体土地涉及非村民合法产权住宅的,应当对其予以补偿;补偿的具体方式和标准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征收补偿一律按照经依法批准公布的标准公开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降低或者另行补偿。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城中村改造地块除安置房外的住宅用地及其建筑规模应当按照一定比例配置保障性住房,可以综合交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产业布局等因素按区域统筹。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的建设量较自身改造建设量有节余的,优先配置保障性住房。个人可以将自有产权的房屋委托专业住房租赁机构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整体运营。城中村改造建设和筹集的保障性住房,按规定享受产业发展、土地供应、金融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对于广州将城中村改造上升到立法层面的原因,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研究主管陈雪强认为,由于广州城中村规模较大,是全国城中村总建面最大的城市,改造任务也十分艰巨,在当前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以及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的背景下,城中村改造步伐亟需加快推进。实际上,广州今年也发布了多项政策推进城中村改造,包括明确多家国企为“做地”主体、制定国内首个针对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探索城中村改造房票安置政策机制等。
陈雪强认为,广州城中村改造多年,但是由于过去改造速度整体偏慢,当前出台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征询意见稿,一方面也是为了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同时也将释放一定住房需求,有利于加快房地产库存的去化。
四川自贡出台13条稳楼市新政
11月22日,四川自贡市住建局等11部门印发《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三条政策措施》。
其中提出,加大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支持力度。继续执行对自贡市特定人群购买中心城区新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对来自贡市购买中心城区新房的省外和市外群体发20000元和10000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购买普通二手房的,按总房款的0.5%给予补贴和对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新建商业用房的,按总房款的1.5%给予补贴,以及对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车库车位的给予3000元/个的补贴至2024年4月26日。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在房交会期间对特定人群和团购给予购房优惠。
同时,优化购房金融支持政策。在自贡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30%;对多孩家庭购买三套住房的,由户口所在区县住建部门认定后执行二套房政策。疏通跨行、跨商业和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全面推动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落地。
另外,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租房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支持“商转公”贷款,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逐步推行再交易房“带押过户”贷款。在本市新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含5年)专科及以上大学毕业生,首次使用公积金购首套自住房,普通商品房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调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上调为60万元,再交易房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上调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上调为45万元,单笔可贷金额不受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限制。
此外,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等各类保障住房筹集和建设,支持和鼓励通过改建、盘活存量房屋、购买新建商品房等方式筹集房源,采取“房票”等方式统一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源。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山西临汾调整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11月22日,据“临汾公积金”公众号消息,山西临汾调整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其中提出,放宽“商转公”贷款业务政策。2023年10月31日以前在临汾市购买自住房时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可申请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仅采用房产抵押。
同时,调整公积金购房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公积金房贷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时,按首套房政策执行;在全国范围内曾有过一次公积金房贷记录并已结清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时,按二套房政策执行;曾有过的公积金装修类贷款记录,不再计入公积金贷款次数;不得向已经使用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住房贷款。
另外,实施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并在临汾市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存贷挂钩基础上上浮20%,但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不得高于房价的80%,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
责编:叶舒筠
校对:苏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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