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kuan)最(zui)低首付20%,有未结清(qing)贷款(kuan)且在本市拥(yong)有一套住房的(de)首付比例最(zui)低40%,家庭,通知,购房人
11月14日,广东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in)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in)关于(yu)优化(hua)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kuan)有关事项的(de)通知》,本通知自印(yin)发之日起施(shi)行(xing),有效(xiao)期(qi)为5年(nian)。
通知称,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de)《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han)所有家庭成员)已拥(yong)有住房套数核算。
同时,对购买(mai)本市首套住房的(de)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kuan)最(zui)低首付款(kuan)比例为20%。对无住房贷款(kuan)(含(han)商业性住房贷款(kuan)和公积金贷款(kuan),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kuan)记录已结清(qing),且在本市拥(yong)有1套住房的(de)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kuan)最(zui)低首付款(kuan)比例为30%。
通知提出,对有未结清(qing)住房贷款(kuan)记录且在本市拥(yong)有1套住房的(de)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kuan)最(zui)低首付款(kuan)比例为40%。